各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東人社發〔2022〕67號)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建筑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質量,東莞市工程系列建筑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高評委會”)定于2023年6月15日開展2022年度建筑專業高級職稱評審面試答辯工作。現就面試答辯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答辯目的
面試答辯是科學、客觀地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識水平、專業技術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是評審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面試答辯,有助于評委判定申報人的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實性,有助于評委全面直接地了解和掌握申報人的專業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等情況,以便對申報人作出更加客觀公正的評價。面試答辯結果作為評議組和評委會討論評議與投票表決時的重要參考。
二、面試答辯基本原則
面試答辯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規范,堅持突出業績和能力為先、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原則進行。面試答辯結果在申報當年一次性有效,不對外公布結果。面試答辯結束后不得進行復議、復評。評審結果以評委投票結果為準。申報人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答辯的,視同評審不通過。
三、面試答辯對象
經高評委會審核,符合申報建筑工程高級工程師資格的申報人。
四、面試答辯形式
面試答辯采取遠程網絡(騰訊會議)答辯方式進行。
五、面試答辯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23年6月15日8:30-12:00;14:00-18:00;19:00-22:30。
(二)地點:申報人個人自定。為保持信號正常,答辯順利,請確保所選場所網絡通暢。
六、其他有關事項
(一)評委會辦公室面試答辯前7天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http://zjj.dg.gov.cn)公布面試答辯安排。在正式面試答辯前5天,評委會辦公室通過短信平臺把申報人的答辯時間等以短信形式發至其手機,申報人按要求進行確認(實名制添加指定的微信群)。在答辯前3天,評委會辦公室對確認記錄進行匯總,已確認的視為已接到答辯的通知并確認參加;未回復的由評委會辦公室再次發送信息或電話聯系其本人或單位,確保每個申報人都接收到答辯的通知。面試前一天還沒有確認回復的視為放棄面試答辯。
(二)申報人必須按照評委會辦公室安排好的時間參加面試答辯。沒有按時答辯者,責任自負。
(三)申報人參加面試答辯時必須嚴格遵守答辯工作規則,違反紀律者取消其答辯成績。
七、面試答辯工作規則
(一)申報人須按通知的答辯時間,提前30分鐘做好準備,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進行身份核實。
(二)申報人須在清靜、獨立室內空間獨自參加視頻答辯。答辯時,需確保互聯網信號連接穩定,設備電量充足,且不允許接打其他電話。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網絡或設備故障中斷,應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系。
(四)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申報人不按規定參加答辯,則視為自愿放棄答辯。答辯當天,如超過規定的答辯時間30分鐘,工作人員仍未能聯系上申報人,則視為自愿放棄答辯。
(五)面試答辯時間約每人5-8分鐘,主要圍繞申報人專業技術背景、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學術成果、技術工作總結以及本行業本專業應知應會等相關專業技術問題提問,評委提出3-5個問題。
(六)申報人答辯期間可攜帶參考書籍、匯報資料等紙質材料,但禁止使用手機、筆記本電腦等電子設備進行搜索。
(七)申報人須嚴格按照評委提出的題目認真答辯,做到有問必答。如答辯人員對答辯題目有疑義應及時提出。
(八)評委和有關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嚴守保密紀律,不得泄露面試答辯題目、評議內容和答辯結果等,不對外接受有關面試答辯情況的查詢,不得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擊報復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和查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
1.2022年度東莞市工程系列建筑專業高級職稱評審答辯人員名單.xlsx
東莞市工程系列建筑專業
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2023年6月7日
(聯系方式:評委會辦公室:22659339、22655931、22299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