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東人社發〔2020〕49號)和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做好2020年度建筑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質量,東莞市工程系列建筑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定于2020年12月24日開展2020年度建筑專業中級職稱評審面試答辯工作?,F就面試答辯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答辯的目的
面試答辯是科學、客觀地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識水平、專業技術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通過面試答辯,有助于評委全面直接地了解和掌握申報人的專業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等情況,以便對申報人做出更加客觀公正的評價。
二、面試答辯的基本原則
面試答辯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規范,突出業績和能力為先、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原則。答辯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環節和內容,答辯情況僅作為評委投票的參考依據。評審結果以評委投票結果為準。申報人不按要求參加面試答辯的,視為自動放棄答辯評審。
三、面試答辯的對象
經評委會審核,符合申報建筑專業中級職稱資格的申報人。
四、面試答辯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0年12月24日。
地點: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評審專家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結合實際情況,面試答辯采取遠程網絡答辯進行(具體要求和時間段見附件)。
五、其他有關事項
1.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在正式面試答辯前7天在東莞市土木建筑學會網(網址:http://www.dgtmjz.org)公布面試答辯時間。在正式面試答辯前5天,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通過短信平臺把申報人的答辯時間以短信形式發至其手機,申報人按要求進行回復確認(實名制加指定的微信號)。在答辯前3天,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對確認記錄進行匯總,已確認回復的視為已接到答辯的通知并確認參加;未回復的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再次發送信息或電話聯系其單位或本人,確保每個申報人都接收到答辯的通知。面試前一天還沒有確認回復的視為放棄面試答辯。
2.申報人必須按照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安排好的時間參加面試答辯。沒有按時答辯者,責任自負。
3.申報人參加面試答辯時必須嚴格遵守答辯工作規則,嚴重違反紀律者取消其答辯成績。
六、面試答辯工作規則
(一)申報人須依據通知的答辯時間,提前二十分鐘做好準備,接通視頻后先出示本人身份證件進行核實。
(二)面試答辯時間約每人5分鐘,主要圍繞申報人專業技術背景、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學術成果、技術工作總結等相關專業技術問題提問,評委再根據申報人的相關紙質資料提出2-3個問題。答辯采用一問一答方式進行,不提問專業以外的問題。
(三)申報人答辯時,不得攜帶參考書籍、匯報資料等紙質材料和其他電子設備等。
(四)申報人必須嚴格按照評委提出的題目認真答辯,做到有問必答。
(五)評委和有關工作人員不對外接受有關面試答辯情況的查詢。
附件2 東莞市2020年度工程系列建筑專業中級職稱評審答辯名單.xls
東莞市工程系列建筑專業中級職稱
評審委員會領導小組辦公室
(東莞市土木建筑學會代章)
2020年12月16日